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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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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6日,县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29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县民宗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在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专题会通报反馈的问题,并成立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落实整改工作。7月26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刻反思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部署。成立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建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黄丽丹、何仕燕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黄丽丹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联络及具体事务。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直接安排部署、重要环节直接过问、重要情况直接协调、困难问题直接参与,班子成员具体承担分管领域的整改责任,及时推动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全面成效。

(三)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反馈意见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并明确班子成员要亲自参与整改工作。

(四)建立完善制度,推动常治长效。对于需长期坚持的问题,既立足治标,又着眼治本,在“三重一大”、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均修订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形成以完善制度推进制度化管人、管事、管钱等工作模式。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州委、县委工作安排情况

问题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问题

具体问题:“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6日印发了《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2024年4月以来历次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如4月24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5月29日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学习宗教工作相关政策法规不及时。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7月1日印发了《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学法用法计划》,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9月6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李建、何仕燕同志分别就民族政策法规和宗教政策法规进行研讨发言。同时,2024年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监督人员开展线上行政执法培训,全局7人,已经完成培训并获得证书。三是坚持学用结合,2024年制定的《独山县贯彻落实<黔南州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以及相关专项工作方案均将民族宗教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进行安排。四是2024年以后,我局每年均制定学法用法计划,确保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得到深入学习贯彻。(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理论联系实际不扎实。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6月5日至7日组织了独山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宗教工作“四员”培训班,培训人数200人。二是在5月22日、6月26日,县民宗局和相关部门在中南广场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各镇(街)也利用赶集天开展了一次以上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的问题

具体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学习研讨开展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5月10日印发了《中共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学习计划》,并遵照执行。二是截止9月10日,2024年县民宗局党组共开展集中学习研讨7次。(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上报不实。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5月30日印发了《中共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并遵照执行。二是于6月12日召开了独山县民宗局2024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专题会各种风险点和网络舆情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形成风险隐患排查清单,上报风险点5条,通过细致工作,各风险点均已化解。三是对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专题会进行贯彻落实,加强与教育局、人社局、网信、网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对接,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3:关于“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有差距”的问题

具体问题: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有短板。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5月17日印发了《独山县贯彻落实<黔南州全面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作为工作目标之一进行安排部署,并定期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二是2024年,独山县按照测评体系进行自查达到申报条件,已经继续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工作推进缓慢。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出现推进缓慢的问题,主要是示范点第一次上报的项目计划在州民宗委审核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于2023年底,州民宗局组织学校负责人到六盘水示范点进行参观学习,由州县两级民宗部门会同学校再次对项目计划进行修改,共同制定独山县各族青少年交流示范点的打造内容,重点建设“五旗五徽五认同”宣传展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馆。2024年初,新修订的计划获得通过后,加紧实施,按时完成施工,该示范点被命名为州级示范点。二是项目建设于6月18日完工,7月17日,县民宗局进行了验收,实施内容与实施方案一致,通过验收。三是8月6日,在局党组会议研究验收事项时,局党组书记进行了自我批评,确保以后加大督促力度,按时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未完成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目标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与影山镇政府的沟通,针对基础设施提出提升方案,目前已经谋划“影山镇翁奇村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申报资金95万元。二是影山镇翁奇村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活动及文化活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三是经与上级对接,今年暂没有中国特色少数民族村寨的创建活动。(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问题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具体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约谈开展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6月28日召开独山县民宗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大约谈会,党组班子对《独山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大约谈实施方案》进行学习。二是6月28日采取党组书记集中约谈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单独约谈科室负责人的方式,开展1次大约谈。三是约谈后及时建立约谈指出问题整改台账并督促整改落实,目前整改已经完成。(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廉政风险排查未实现常态化。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5月12日印发了《独山县民宗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方案》,并遵照执行。二是于6月20日前,从领导班子到各岗位全覆盖进行了风险排查。三是排查后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和处置,目前整改已经完成。(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5: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具体问题: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别于6月24日、8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独山县党和国家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独山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按照相关规定报销差旅住宿费,按规定落实工会相关关爱制度。二是6月28日,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大约谈会上,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要求,重新完善相关审核制度。7月1日印发了《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费用报销流程》《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会工作制度》,举一反三对财务审核把关进行了明确规定,凡是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三是2024年以后,我局严格执行《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费用报销流程》《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会工作制度》,我局财务住宿报销均附有住宿清单明细;看望生病住院会员均附生病住院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涉及财务报销的各种事项均按要求进行。(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差旅费报销审查不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财务人员赵枫四次、陆贵红三次参加财务业务培训。二是于7月1日印发了《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费用报销流程》《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会工作制度》,举一反三对财务报销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后凡是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三是6月28日,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大约谈会上,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要求,所有违规报销的资金必须全部清退,从党组书记做起,于7月1日清退违规差旅费、午休房费、住宿费416元。四是2024年以后,我局严格执行《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费用报销流程》《独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会工作制度》,所有涉及财务报销的各种事项均按要求进行。(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车辆运行经费支出管理有漏洞、违规使用工会费。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6日组织学习《独山县保障基层公务用车出行管理办法》,并遵照执行。二是于3月1日起,规范用车使用管理台账,严格登记每次用车的出车事由、起始(返程)表计里程数、油耗、燃油费、过路费、洗车费等相关信息。三是6月20日,清退违规使用工会费500元。(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6:关于“督促指导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助力乡村振兴不够有力”的问题

具体问题:对乡村振兴工作“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独山县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独山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独山县开展试点探索扶贫项目资产方法路径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二是2024年所实施的全部项目,由班子成员带队对项目实施进行前、中、后全程跟踪督查,形成闭环管理,目前所有项目均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施工。三是针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项目,已于2月29日对实施单位进行整改集中约谈,目前项目已经盘活。(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独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独山县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独山县财政衔接资金验收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二是局班子领导及民族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谋划、项目实施、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工作,目前2024年项目均按照相关规定有序推进。三是对2025年项目超前谋划,目前通过与各乡镇沟通谋划项目10个,并提前上报州民宗委进行前期把关,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的精准和投向合规,避免因调整项目建设内容而影响建设工期和验收使用(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独山县县级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评审管理办法(暂行)》等政策文件。二是于7月2日印发了《独山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流程、验收标准、档案归档流程规范》,并严格遵照执行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三是针对下司镇少数民族村寨人居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档案,已经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7: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具体问题: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省民宗委 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2023年申报民族贸易企业的通知>》《省民宗委 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2024年开展民族贸易企业申报及退出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4—7月由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县内企业进行调研走访,准确宣传民贸民品企业准入政策和贴息优惠政策,指导企业按照要求申报民贸民品企业和兑现贴息优惠政策,2024年我县获批新增民贸企业17家。三是对新申报的企业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完善资料收集上报和归档。(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项目档案收集管理不到位。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7月2日印发了《独山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流程、验收标准、档案归档流程规范》,并严格遵照执行对项目档案收集管理。二是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的指导和督促,截止9月10日,已经全部追回所有项目档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股级干部选拔工作不严谨。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29日党组(扩大)会议上加强对《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并要求今后涉及人事的事项均由党组书记亲自把关,规范开展相关工作。二是2024年以后,我局均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2024的事业人员晋升工作,由党组书记亲自安排、亲自推进,程序规范、资料齐全;我局未有股级干部选拔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问题8:“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具体问题:非党组成员参会并表态。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7月1日党组会议上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严格规范党组会议参会范围,确保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我局于2024年以后召开的党组会议已经杜绝了非党组成员表态现象。(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大额支出未上会讨论。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6月24日县民宗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黔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我局于7月1日进一步修订完善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严格界定党组会议事内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报备再会议决策。(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以全体干部会代替党组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7月1日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6月24日县民宗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黔南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机构“三重一大”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强化班子成员对党组会、班子会、全体干部会的区别理解。二是我局于7月1日进一步梳理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三是2024年我局不再出现以全体干部会代替党组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的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9: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具体问题:支部增补选举工作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1月19日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4月15日局党支部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二是2024年5月,李建、胡建波同志参加“2024年度独山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计40个学时。三是从此以后开展的党支部换届和补选工作由支部书记亲自把关,确保各项选举工作程序完整、过程规范,今年来还未进行换届和补选工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退休党员教育管理有差距。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4月15日局党支部支委会对退休党员教育管理问题进行讨论和处置。二是制定了《独山县民宗局党支部党员一对一结对帮学计划表》,具体内容为,由8名在职党员一对一结对帮学8名退休党员,帮学内容包括会议通知、上门走访、上门送书送学习资料、上门解读相关会议、讲话、文件精神。三是积极通知退休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对身体确实不好、行动不便的退休党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予以帮学,今年以来上门帮学12人次,送相关学习资料12本,开展共同学习8人次。(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非支部委员参加支委会并表决。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1月19日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会上强调了“三会一课”的相关要求,规范各种会议参会人员范围和表决的具体规定,杜绝非支部委员参加支委会并表决。二是2024年我局党支部未出现非支部委员参加支委会并表决现象。(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10: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

具体问题:人事会议记录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人事议题会议记录工作,主要记录人员为黄丽丹副局长,其他记录人员为王定佳、陈维娟。并于4月1日正式启用党组人事议题专用记录本。二是2024年所涉及的人事会议均使用专用记录本,规范记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未严格执行干部回避制度。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29日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会议记录由黄丽丹副局长亲自参与记录并专门培训王定佳、陈维娟。三是在8月底开展的事业人员等级晋升工作中,涉及的艾其珊、赵枫、郑仰波全程回避,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具体问题:干部兼任职务程序不规范。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于8月29日党组(扩大)会组织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2024年8月开展的佛教协会和天主教爱国会秘书长兼职事宜由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三是在8月底开展的事业人员等级晋升工作中,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把关,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1:关于“巡察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具体问题:会议记录不规范,对重大经费开支专用会议记录本用活页式的笔记本记录,普遍存在记录不够规范。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4年使用正规会议记录本,各种会议记录本规范单列,明确专人记录,二是由黄丽丹副局长亲自教授会议记录相关规范,并亲自把关,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定期进行抽查,2024年会议记录规范、完整,已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事项等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日常调度,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照整改措施,坚持不懈抓好落实。 

(二)推动“举一反三”抓整改。推动巡察整改成效运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一体推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对出现的新问题、新状况要按照巡察整改的要求,切实制定“举一反三”的措施,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项目。

(三)强化“联动性”抓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同落实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形成科学完善、务实管用、运行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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