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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独山县鼓励旅游企业 “引客入独” 奖励方案(试行)》(独文广旅通〔2024〕11 号)要求,经审核组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现将2025年第二批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
序号 |
旅行社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申请奖励人次 |
申报金额(元) |
奖励类型 |
申报材料 |
1 |
贵州钻石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
于红成 |
147 |
7350 |
“住一晚+吃一餐” |
独文广旅受字〔2025〕1号-5号 |
2 |
贵州逸珩旅行社有限公司 |
周峰 |
40 |
2000 |
“住一晚+游一景”及“住一晚+吃一餐” |
独文广旅受字〔2025〕5号-7号 |
3 |
贵州盛世逸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
徐树伟 |
447 |
22350 |
“住一晚+吃一餐” |
独文广旅受字〔2025〕8号-32号 |
4 |
贵州游西南旅行社有限公司 |
张涛 |
450 |
18000 |
90人连续住5晚,每人奖励最高200元 |
独文广旅受字〔2025〕33号-34号 |
5 |
贵州盛世新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赵群 |
277 |
13850 |
“住一晚+吃一餐” |
独文广旅受字〔2025〕35号-42号 |
合计 |
- |
- |
1361 |
63550 |
- |
42份 |
二、公示期限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三、反馈渠道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书面邮寄材料实名反映:
1.电话:0854-3232669(工作日8:30-18:00)。
2.地址:贵州省独山县井城街道和平路42号(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楼办公室)。
四、特别说明
1.异议需提供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据,逾期或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
2.对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责任。
3.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奖励资金将按程序拨付。
4.本公示最终解释权归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所有。
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 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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