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江明盛汇建材有限公司:
由我局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经查实,你公司存在以欺骗的不正当手段取得设立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你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取得的设立登记。
因在调查过程中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故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你公司或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 (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六十日内向独山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都匀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你公司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本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独)市监撤登字〔2025〕第1号
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联系电话:0854-3231594,地址: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四楼)
附件: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独)市监撤登字〔2025〕第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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