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闭
政务微信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城镇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
打印 关闭 【字号:

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于制定城镇居民工程安装收费标准

  


独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装收费管理,规范我县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价格行为。根据《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和《贵州省发改委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及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黔发改收费2023909号)(以下简称文号)文件精神县发展改革局依规对你公司居民燃气安装成本进行审核,按程序制定了收费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县城镇居民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独山县城镇供气管网服务区域居民用户(即建筑区划红线内范围)。

二、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城镇居民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为2400元/户(最高指导价)

一是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费用应纳入房屋建设成本,房开企业、燃气经营者等不得另外向新建房屋买受人单独收取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二是已建项目新增用户、已建住宅补建管道燃气设施的,燃气工程报装(安装)由用户出资建设,计量装置由燃气企业购置并安装。严禁向终端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三是老旧居民小区通过城市更新改造等方式实现统一通气的,不得重复收取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

燃气其他工作事宜按照(黔发改收费20239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1.落实企业责任。燃气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实施安全供用气管理,严格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加快健全内部管控体系,强化成本约束,促进降本增效。

2.积极做好收费公示。燃气企业应通过各营业网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或移动服务平台等渠道,做好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收费清单外无收费。

3.提升服务质量和意识。严格执行标准,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创新服务机制、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利服务。

四、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今后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