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贵州·独山县廉洁文化短视频创作
征集活动启事
为大力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清廉网络”,打造一批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廉洁文化新媒体精品力作,弘扬清正廉洁价值理念,在全党全社会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洁文化短视频创作征集活动,现就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独山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独山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独山县融媒体中心
二、征集时间
1.作品征集阶段:2023年7月25日至9月30日
2.作品评审阶段:2023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
3.作品展播阶段:2023年10月15日至年底
三、征集对象
(一)全县党政机关、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其他单位团队、个人。
(二)关心、支持独山发展的独山籍人员以及在独山生活工作的外籍人员。
四、征集内容
1.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方面。围绕伟大建党精神,着重讲好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或廉洁自律方面的故事。
2.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生动实践,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治陋习、维护群众利益、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典型事例,讲好正风肃纪反腐故事。
3.清廉单元建设方面。围绕纵深推进清廉独山建设,反映清廉机关、行业、园区、企业、学校、医院、社区(村)、家庭等清廉单元建设的生动实践,讲好清廉故事。
4.廉洁文化建设方面。以独山本土文化为主线,弘扬克己奉公、清廉自守、公而忘私、甘于奉献、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等价值追求,体现坚定理想信念、推进政德教育、增强纪法意识、强化家风建设等廉洁元素。
5.家风建设方面。围绕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新时代树立良好家风家教方面的人物或故事。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必须具备明显的独山特色,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含独山本地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色民族文化中廉洁元素,可重点在内容创意和扩大宣传效果方面进行构思。
(二)参赛作品可为微电影、情景剧、花灯说唱、微动漫或公益广告等,不可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鼓励创作者用新颖的形式体现廉洁文化内涵。其中微电影、情景剧、花灯说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微动漫、公益广告时长不超过3分钟。每位作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件。
(三)参加作品使用数码摄像相机或手机拍摄均可,素材清晰度为标清以上,能达到4k高清1080P以上为佳,格式优先MP4、MOV等格式。
(四)所有参赛者均需保证所提交拍摄素材已获得被拍摄者同意,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版权。
(五)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赛费用,不退稿。投稿者需确保投稿作品系原创并享有著作权,且未发布任何网络平台,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和出版等用途,主办方尊重并保留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请各位参赛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凡投稿者均视为已知晓并同意上述规定内容。
(六)参赛作品请于9月30日前发送至独山县融媒体中心邮箱:dsxljwh@126.com,联系人:罗女士,电话:18375041957。作品提交时,同时标注:作品名称、创作团体(单位、个人)、内容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
六、奖项设置
(一)邀请行业专家和媒体机构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出奖项。
(二)本次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参赛作品奖。
一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
七、免责声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并且为首次发布,内容需符合本次廉洁文化宣传活动主题,其他类型或违背网络健康作品和带有明显商业元素的将视为无效投稿。
(二)不接受任何盗用他人素材内容的作品,作者承诺参赛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严禁剽窃、抄袭。所有作品在征集期间不可一片多投。
(三)主办方完全拥有获奖作品(含剧本)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四)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此征集活动者被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五)本活动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独山县纪委县监委机关
中共独山县委宣传部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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