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独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张永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正江、彭必祥、罗小龙、黎兴勇、艾其科,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副县长陈明春,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政府办、县检察委员会、县委编办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听取了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独山县镇(街道)涉及政府履职事项清单(草案)>的议案》、县委全面建立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实施小组县级工作专班《关于独山县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草案)编制情况说明》、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独山县镇(街道)涉及政府履职事项清单(草案)的审查报告》,审议了《独山县乡镇(街道)涉及政府履职事项清单(草案)》,并表决了相关决议(草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持续做好履职清单工作的“后半篇文章”。要聚焦清单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扎实抓好清单编制后的配套衔接工作,强化清单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切实为镇(街道)减负赋能。要加强《清单》的宣传和贯彻,促使基层干部知责明责、履职尽责,确保各项职责事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让基层干部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为民服务、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实际工作中,不断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独山县融媒体中心 白华秀
二审:袁燕
三审:张明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