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示范引领 根植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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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和教育实践基地的培育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活动等工作,传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塑民族节庆活动品牌,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氛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县民宗局积极向上争取示范校培育项目及资金10万元,分别安排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独山校区)、独山县第七小学2个建设项目。

为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绩效作用,县民宗局邀请州民宗委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赴项目点指导开展示范校建设相关工作,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一是民宗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统筹协调教育等相关部门力量,合力集中打造形成示范效应;二是示范学校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与各科教育有机融合;三是积极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利用学校宣传力量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氛围,让各族师生浸润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氛围中,厚植各族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种子。

下步工作我局将严格经费使用规定,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紧紧围绕实施提升改造,不断完善功能建设,突出主题、丰富内涵,深入挖掘、整理、展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基因,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更好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功能。同时,以各族青少年作为宣传教育和服务对象,依托独山独特的教育实践资源禀赋,创新有特色有亮点的教育实践活动,最大程度地增强其辐射性和影响力,充分发挥教育实践活动基地宣传、教育、实践、培训等核心功能,积极打造我县示范亮点,并加强项目全程监督实施,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作用。

初审:潘国波

复审:何仕燕

终审:李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