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农民朋友们:
随着天气变暖,春耕生产进入关键时期,田间农事用火日益增加,为防止农事活动中用火不当引发火灾,现向大家发出农事用火安全告知书。
一、森林防火期内,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开展农事用火。不私自焚烧秸秆、烧田埂草、烧灰积肥、烧农作物废弃物。
二、在林区或周边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时不吸烟、不用火、不带火入林,特别要增强老人和小孩防火意识,加强精神病患者和智力障碍等重点人员的农事用火严格管护措施。
三、严禁在高铁高速沿线、通信线路、输配电设施、光伏基地、石油天然气管道、易燃易爆仓库周边开展农事用火。
四、及时清理田间地头及沟渠旁的作物秸秆和废旧地膜,废旧农膜、塑料等可回收物要集中回收,避免长期大量集中堆放,消除火灾隐患。
五、因违规农事用火行为引起火灾所造成的一切人身或财产损失,由违规用火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一旦发现违规农事用火火情,欢迎拨打各镇(街道)及县农业农村局电话举报,严禁独自一人或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中小学生和未经培训人员上山扑火。
县农业农村局:0854-3222620 井城街道:0854-3221101
百泉镇:0854-3232567 麻万镇:0854-3360006
麻尾镇:0854-3411002 影山镇:0854-3311318
基长镇:0854-3381130 上司镇:0854-3461001
下司镇:0854-4969432 玉水镇:0854-3395001
独山县农业农村局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