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要通过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网址:http://www.dushan.gov.cn/)。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受理点:独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3222620。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独山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地址:独山县井城街道虹桥路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4—3222620(办公室)
电子邮箱:dushannongye@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独山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位置:http://www.dushan.gov.cn/→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由本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委托申请的,受托人需持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本单位办公室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在线申请。申请人可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申请栏目(位置:http://www.dushan.gov.cn/→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
本单位在收到在线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单位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单位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将按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待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不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独山县人民政府及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四、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