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人社局五举措化解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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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作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面对劳资纠纷矛盾。2020年接到劳动纠纷方面举报、投诉、咨询1000余批次,接待咨询、投诉群众3000余人次;通过劳动监察协调处理劳资纠纷151件,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105件,劳资纠纷成功调解率60%以上。

建好组织受理纠纷维权。成立了人社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负责工作的全面调度;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主抓业务的推进安排。整合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科室职能,针对性的设立了农民工维权专门岗位,处理劳资纠纷事项。选择熟悉劳动保障法律知识、熟悉劳动维权政策、服务意识强的业务骨干,轮流上岗值守,做好劳动纠纷调处、农民工讨薪维权、劳动争议处理接待工作,形成了“调解+仲裁+监察”的“三位一体”劳动纠纷化解体系

精准分类摸清苗头底数。按照住建房开、交通建设、水利工程、教育基建等行业分类,要求主管部门提供数据,针对性建立项目用工管理台账,对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承包主体、工程体量、用工人数等进行逐一摸底,每月开展劳动用工随机抽查,季度开展联合执法督查,对全县重大在建项目、停建项目、完工项目做到用工主体明确,欠薪底数清楚,确保苗头性欠薪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杜绝劳资纠纷事件升级,防范欠薪矛盾激化发生

群体案件劳动监察主导化解。对涉及数额较大,人员众多的劳资纠纷案件,明确由劳动监察大队按涉案数额100万元以下、100万元至5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涉及人数30人以下、30人至100人以下及100人以上标准,分两个类别三个项目,按轻、重、缓、急四个等次包保挂号化解。经核实为国投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纠纷的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立案前解决;对核实为垫资建设、融资建设、合资建设项目纠纷的加大对接力度或启动保证金及时解决。2020年通过劳动监察立案处理的劳资纠纷案件仅15件,其他纠纷均通过协调化解。

疑难个案劳动仲裁介入调处。对涉案人数较少,用工关系不明确,双方争议较大的纠纷,明确引导通过劳动仲裁先行调解处理,争议不下的通过仲裁裁决,获取生效文书后由法院执行解决。近年来,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主导、慎用裁决”的劳动仲裁工作原则,侧重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工作全贯穿,全力推动争议事项化解。2020年仲裁成功调解劳动纠纷73件,调解率达69.52%。

个人承包纠纷引入司法确认。对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的劳动报酬、受伤待遇等纠纷,不予排外,照例处置。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通过写欠条,签订和解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引导通过法律援助等方式向人民法院请求进行司法确认,保障法律效力。2020年通过引入县级调解组织申请司法确认形式,解决劳资纠纷10余起,涉案金额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