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赋能干部聚力 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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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独山县人社局积极探索新时代人社党建工作新模式,全力打造“独秀先锋·智慧人社”党建品牌,力求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就业创业更加暖心、社保服务更加贴心、劳动保障更加安心、引才聚才更加用心”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仲裁院坚持围绕核心,找准定位,把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聚焦劳动者维权和企业发展需要,坚持党建赋能,党员示范,标杆带动,推动构建更加和谐、更加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新探索”推动“双结合”,党建业务融合理念深入人心

找准切入点,探索推动党建理论与业务理念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落实。通过“科长上讲台”、“师徒结对”成果验收、“先锋科室评比”、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载体,深化党建理论与调解仲裁业务联学促学,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筑牢思想根基,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普及劳动保障法律规定。以“学”促干,党建与业务理论同步提升,融合理念深入人心,全面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

二、“小堡垒”发挥“大作用”,基层调解覆盖广作用实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人社牵头、部门合力”的多元化解机制,依托各镇(街道)党组织,企业、园区党支部组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打造坚强有力的劳资纠纷调处队伍。在县本级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在全县8镇1街道全覆盖建成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共9个;在规模企业或争议多发企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个;大力推进调解组织进园区试点工作,在独山县轴承产业园区建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个,覆盖轴承企业近20家;支持鼓励小微企业商会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1个,覆盖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300余家。行业调委会主导、镇(街道)调委会主推、企业调委会主办的“三位一体”调解体系逐步完善,基层组织“小堡垒”发挥争议调解“大作用”。

三、“微宣传”带动“新治理”,巧变被动应诉为主动预防

结合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基层调解员等先锋模范作用和协同联动作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订单式”“靶向式”相结合等方式,常态长效开展集中宣传、“送法进企业”等“微宣传”活动。指派调解员对口指导争议多发企业,每季度联合监察、社保等科室对县内用工主体纠纷的发生情况、特点等进行分析,及时发现短板,针对性对企业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等开展“法治体检”,及早预防争议发生,并结合“典型调解案例”讲解、发放维权手册、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县内重点企业和广大劳动者大力宣传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在促进用工主体劳动争议源头预防的同时,形成了劳动争议找调解的鲜明导向。2024年来,开展大型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场次,入企宣传40余家,切实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知,进一步规范企业合法用工行为,引导劳动者依法合理维权。

四、“小举措”彰显“大情怀”,为民服务落地落实提质增效。

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改进丰富工作方法举措。依托县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室、农民工劳动维权岗、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做到“联动调处、快立快裁”化解争议纠纷。大力推行“互联网+调解”和在线仲裁视频庭审,通过服务平台线上受理、调解、庭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劳动争议案件“一站式”和“不见面”服务。并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内部监督暂行规定(试行)》,坚持立裁分离,严禁案件一人包案,裁决文书实行三审三校,确保程序规范、裁决公正,文书严谨,切实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来,调解劳动纠纷205件,达成口头协议兑现待遇67件,签订书面调解协议138件,案件共涉劳动者337人,涉及金额362.55万元;立案审理劳动争议54件,依法公正调解裁决结案49件,在办5件,时效内结案率达100%,仲裁调解率达80%以上。


初审: 唐元园

复审: 陆帅红

终审: 蒙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