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6月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全县多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持续紧抓“校园餐”治理,进一步突出重点,扎实巩固提升集中整治实效,全力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三级联动,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提质攻坚。省、州、县三级联动开展“校园餐”检查,自上而下统一检查标准,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查漏补缺。同时,开展县级部门交叉检查,打破地域限制,市场监管、教育、财政3家部门相互协作。设置县级督查组,对辖区学校进行全面督查,实现监管全覆盖、无死角,问题发现率同比提升30%以上。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10人次,检查学校104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46个。
信息共享,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加强“校园餐”整治信息互通,及时将本部门查处的校园是安全问题通报教育部门,共同督促学校落实整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互通信息50余次,涵盖校园食品安全抽检、校园突出隐患问题等内容,通过信息共享,实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快速处理,整改周期平均缩短7天。
亮牌督办,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学校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实施亮牌督办制度。对3所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学校亮“黄牌”警告,明确整改期限与要求,同时,依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有效增强学校食品安全责任意识,问题整改完成率达100%。
强化培训,增强校园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根据学校检查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别突出隐患问题,再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培训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向全县学校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等知识。通过图文演示的形式,清晰展示正确做法,帮助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发现率和问题处置能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参训人员120余人次。
初审:王 玲
复审:蒙元宙
终审:卢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