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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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接收上级移交的符合在独山县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安置独山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 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优抚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的伤残初评上报工作;负责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的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推荐省及列入州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指导做好全县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一)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何可龙

地址:贵州省独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旁

邮政编码:558200

办公室电话:0854-4968225

邮箱:dsxtyjrswj@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