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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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政策措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广播电视事业、旅游业、体育业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宣传部做好文化产业工作,推进文化、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振兴和利用。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全县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多彩贵州公园省”和“中国温泉省”建设工作。

(十)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指导、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依法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县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指导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宣传、交流和利用工作;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陈列馆(室)的规划、建设和展览工作。

(十三)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依法保护全县广播电视设施。

(十四)指导全县有线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组织推进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五)组织、指导、管理全县体育工作,推动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全县青少年体育事业发展;配合教育部门抓好校园体育活动的健康发展;承担全县山地户外运动、老年人体育、体育总会和体育社团建设、体育彩票管理等工作;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六)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各级群众体育赛事;协同有关部门培训体育专业人才、发展体育教育,制定训练竞赛措施,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责调整。1.将原独山县文化和旅游局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独山县林业局。 2.将原独山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县委宣传部。

负责人:霍永萍

地址:独山县井城街道文峰路1号

邮编:558200

办公室电话:0854-3232669

邮箱:dswtj6213@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