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加快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在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工作重心转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乡村发展、建设、治理等重点工作,打造粤黔协作典范,努力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拓展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上作样板。
《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持续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脱贫人口增收、“3+1”保障巩固提升、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质量发展、衔接资金项目监管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提升“六个专项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培育壮大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区域布局,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强化农业科技支持。深入推进“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实施美丽乡村道路畅通工程、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清洁能源建设工程、乡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数字化建设发展工程、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加快补齐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基础设施短板。坚持抓党建强基础、聚人才、重治理、树新风、领发展、激动力、推改革,健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动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方案》强调,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五级书记一起抓,健全各级党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成立省级创建样板区工作专班,省直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和任务分解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措施。二是强化要素保障。争取中央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世行贷款及社会资金支持样板区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三是强化考核评估。将省直相关责任单位、各市县落实本方案情况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范围,并与省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评价做好衔接。四是强化示范引领。鼓励各地运用市场化办法推进乡村建设,示范带动引领乡村振兴,打造一批“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示范寨、示范村、示范乡镇、示范县和示范带,全面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示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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