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策部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综合性法律法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和程序法律法规;
5.党内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及档案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3.《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5.《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6.《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二、普法对象
全县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全县参保人员。
三、普法目标
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度和工作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医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提升医保队伍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医保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意识,增强全民医保法治观念,为全县医保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高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工作计划
(一)落实普法责任
1.工作内容:制定县医疗保障局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上报县依法治县办。
2.责任单位:办公室、业务科
3.完成时限:2024年一季度。
(二)集中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
1.工作内容:在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医保法治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
2.责任单位:办公室、业务科
3.完成时限:2024年4月。
(三)对医药机构及全县群众开展医保政策宣传
1.工作内容: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到机关、学校、企业和镇、村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
2.责任单位:办公室、业务科
3.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三)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1.主要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学习;利用各种会议开展干部职工学法;认真组织开展在线学法及考试,网上学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以上。
2.责任单位:全体干部。
3.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主要内容: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在全局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氛围
2.责任单位:办公室
3.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初审:莫礼靖
复审:刘腾红
终审:张明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