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是宝贵的人力资源,他们在军队中接受的严格训练和锻炼,使他们具备了多种独特的优势和潜力,他们有较强的纪律性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适应能力,在面对困难和压力方面有坚韧不拔的精神。然而两年义务兵退役回乡后,在就业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就业方向不明确。两年义务兵退伍后,由于比较年轻,技能和经验相对有限,因此他们在选择就业方向时往往感到困惑,特别是高中毕业入伍及大专毕业生入伍的较多。
(二)适应社会比较困难。部分义务兵由于刚高中毕业或者大学毕业就进入到部队生活,回到地方后短期内难以适应社会生活和工作环境。
(三)技能和学历限制就业。部分退役军人在服役前学历不高,且在军队中学习的技能可能不适用于社会职场需要。
(四)个人就业期望与社会现实有差距。退役军人能够到部队,都是非常优秀的青年,退役后很想做一番大事业,就业薪资期望较高,导致就业高不成低不就。
建议:
(一)加强就业指导和培训。政府和社会机构应多为退伍义务兵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根据需求搭建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特别是在现有“培训超市”基础上,可探索优化建立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供需平台,实现企业招聘与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双方更直接高效的沟通。随时免费为退役军人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通过细化工作方案,政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有效落实,提供多岗位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开展跨区域联合招聘活动、行业领域专场招聘活动等,为退役士兵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平台,以提高退役军人就业成功率。
(三)加强就业形式分析。通过组织成功就业的退役军人分享就业心得的形式,组织召开就业形势分析会等方式,加强对退役就业形势分析,让退役军人了解当前就业情况,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的积极性。
(四)提供就业优待。在招录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以适当放宽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优待退役军人,并增加招录比例,让退役军人在就业方面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审:孟华荣
二审:柏建波
三审:陆跃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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