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育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独山花灯品牌,盘活旅游资产促进经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县政府办工作安排,您的提案交由我局和县委宣传部共同办理,经我局会同协办单位商议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独山文化和旅游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与我县文旅融合发展目标高度契合,并为之开展了系列工作。近年来,我县立足“独山花灯”这一独特文化资源,以打造“最美花灯城”为目标,通过系统规划、创新实践,在品牌建设、活动开展、产业融合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近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探索打造“花灯城”品牌。策划并举办“花灯城村晚”“花灯篝火晚会”“千人花灯巡游”等品牌活动,形成“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亮点”的文化氛围;创新推出“花灯工间操”“花灯啦啦操”等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花灯文化融入日常生活,增强群众参与感;同时,借助“村超”平台,独山花灯走进“村超”赛场,进一步扩大了品牌知名度。此外,我县还承办了黔南州第十届“好花红”文化旅游季系列活动,通过花灯展演、非遗展示、民俗体验等形式,提升独山文化旅游知名度,以文塑旅成效显著。
(二)用好民俗文化资源。立足少数民族文化特色,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举办非遗民俗“迎龙”、下司布依“斗牛”等活动。巩固提升“四月八斗牛节”“六月六探母节”“水族端节”等传统节庆,形成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民族节庆品牌,增强文化传承的可持续性。结合独山茶文化和花灯文化,在紫林山旅游度假区开展“春游芳草地·魅力茶艺师”2025年独山县“茶仙子、茶先生”评选大赛决赛、春茶文艺展演等活动,促进了文旅融合发展,又有效推动了地方特色文化的传承,为培育具有地域标识度的文化演艺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组建民族花灯艺术团。为深入贯彻落实“出人、出戏、出效益”的发展理念,独山县创新运用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通过政企合作模式,扶持贵州鑫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组建专业演艺团队。该项目成功打造了一支由13名专业文艺人才组成的“独山县民族花灯艺术团”,形成集创作、表演、运营于一体的市场化运作体系。艺术团成立以来,已累计开展民族特色文艺演出近40余场,在独山紫林山旅游度假景区实现常态化驻场表演。
(四)借助“村超”“村BA”品牌发展经验,发展花灯文化品牌。根据6月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卢雍政部长到我县调研指示精神,我县将聚力打造“村戏”群众文化品牌,省委宣传部明确了由省文化演艺集团负责指导和支持我县打造“村戏”,开发《七妹与蛇郎》等适合游客观看的驻场演出剧。我局也将把“村戏”作为文旅融合发展的新路径,争取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以神河广场“百姓大舞台”和紫林山旅游度假区“花灯剧场”为载体,探索打造“村戏”群众文化品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组建花灯音乐和花灯戏创作工作室。结合时代发展,创作花灯音乐和花灯戏剧本,创作一批反映全县干群奋勇拼搏建设家乡、乡村振兴发展的花灯文艺作品,展现独山花灯曲艺力量,提升独山花灯的文化影响力,助力打造“村戏”品牌。
(二)策划“独山花灯”系列活动。借鉴“村超”“村BA”等村系列群众文体活动品牌经验,探索策划“独山花灯”系列活动,以神河广场、大戏楼广场等为阵地,每月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吸引游客和媒体关注。联合各镇(井城街道)等单位以及现有的20余支800余人文化志愿队,打造持续时间长、参与度高的品牌活动,逐步形成独山特色文旅IP。
(三)推出特色花灯文旅融合产品。依托“独山花灯”品牌优势,开发文创产品,如花灯非遗手工艺品等,延长产业链,增加经济收益。与周边景区联动,推出“花灯文化体验游”线路,吸引游客深度参与,带动餐饮、住宿等行业发展。
您的建议为我县文旅融合发展提供了宝贵思路,我们将以“独山花灯”品牌为核心,全力盘活旅游资产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独山文化旅游事业迈上新台阶。再次感谢您的关心与支持,期待您继续为独山发展建言献策!
初审:杨皓晴
复审:黎祖酉
终审:霍永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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