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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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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压紧压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治理,狠抓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成效,有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促进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作为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的重要学习内容,全年累计召开27次会议专题学习和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以身作则、主动作为,先后带队就历次环保督察指出问题及重点生态问题现场督导80余次。二是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各镇(街道)直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和政治素质考核正面行为参考清单。2023年,累计1000余名干部在提拔晋升、评先选优、离任审计等方面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审查,并先后10次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履职尽责。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履职报告制度。2023年,我县双向交流1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任职,进一步充实生态环境干部队伍。县委、县政府按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县政府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2023年,完成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9条人大代表建议、5条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抓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有序推进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各类重点问题整改。一是有序推进历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县问题12个,已整改完成11个,剩余1个正按时序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县的12件环境信访件已全部办结。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县1个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通过省级验收。二是扎实开展历次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针对2016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3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4项问题及77件信访件,3项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开展问题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三是认真抓好2023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针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19个问题和涉及的2件信访件,举一反三,制定细化整改措施、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2个问题和1件信访件的整改,剩余17个问题和1件信访件均在有力推进整改中。

(三)坚持科学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三大战役。认真对照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专项规划工作任务,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以来,各级河长开展巡河730余次,发现的8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县、镇、村三级开展清岸清水活动32次,累计参与人数420余人次、清理河道长度48km,共计清运河道内和河道周边垃圾8.2吨,有效改善全县水域环境。水资源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较2019年总体提升。强化城乡污水处理,改造城镇雨污管网8.61公里,实施4个村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9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0%。深入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排查,全力推进都柳江重点流域治理。2023年以来,县城及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都柳江潘家湾出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类)率100%,COD和氨氮排放总量总体减少。二是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重点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督促指导163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或一般固体废物月报、年报填报及管理计划申报工作。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印发《独山县2023年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多形式推进农田废弃物收集处置,有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75%,农膜回收率达90.66%,全县一般工业固废利用率达90%以上,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黔南州城市污染天气防控攻坚战实施方案》《独山县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明确专人监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强化涉气企业和机动车尾气监测站监管,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100%,全省排名并列第一,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总体减少。

(四)坚持严查严处,全力以赴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质效,坚决守好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印发《独山县贯彻落实〈黔南州全链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若干措施〉工作方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法治保障”的全链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形成全县常态化全链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格局,实施生态环境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三重”监管制度,把37家重点企业、5个重点点位纳入监管重点,始终坚持在网格监管的基础上强化重点监管。二是建强数字环保平台。全力推进重点企业、重点点位视频监控、在线监测安装工作,不断完善互联网监管格局。2023年,全县28家企业及2个断面点位共计52个视频监控,已完成2643个视频监控,剩余视频监控正在有序安装。扎实开展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认真完成信息披露报告,持续优化环保管家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环保产业发展。三是强化日常监管排查。2023年,累计开展执法监管45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件,下达处罚决定书3家,共计罚款金额22.2万元,受理环境信访案件95起已全部办结。2023年至今,县域内未发生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集体上访及特大(级)、重大(级)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五)坚持生态优先,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发展。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一是强化污染风险源头防控。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三线一单”等刚性约束要求,抓牢抓实项目审批,坚决防止不符合国家产业规划、政策、产能置换等要求的项目落地。2023年,指导建设项目申报环评获批30个,登记备案116个,发放排污许可证55家、实施排污登记502家。二是加快推动发展绿色产业。结合《独山县铁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有序指导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绿色体系建设,上峰水泥获批省级绿色工厂。大力推进我县新能源产业发展,2023年实现百泉农业光伏项目全额并网,在建风电光伏项目新增装机300兆瓦,获批省能源局新能源年度建设指标50万千瓦,完成林下经济利用面积43.24万亩。三是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实施森林增量工程,完成营造林5万亩、人工种草4万亩、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1850亩、石漠化治理面积4.02万亩,实施水土保持治理面积26平方公里。2023年森林覆盖率66.15%,天然林管护率达100%

(六)坚持全民共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增效。坚持生态优先、全民参与、全民共建,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不懈抓防治护生态守底线。一是推行绿色出行方式,推进节能机关、绿色学校创建。大力发展新能源交通,2023年完成34个充电桩(枪)建设任务,新增新能源家用汽车719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100%。创建党政节约型机关65家,节水型机关52家,绿色校园24所。二是强化环保宣传教育,营造社会良好氛围。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结合国家安全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贵州生态日等契机,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在县政府网站、大美独山APP、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平台、大美独山公众号、独山电视台、大美独山视频号等新闻平台发布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闻信息26篇,积极营造政府主导、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三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充分利用县政府网站和部门频道平台,主动公开环境质量、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执法、环境应急处置、环境处罚等方面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获得环境状况信息,截至目前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6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支撑不足。二是基础设施保障不足。三是企业转型升级压力较大。

三、下步工作措施

2024年,我县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高质量统揽全局,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努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再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紧紧围绕2024年工作目标,以保护优美生态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职责,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作风保证。

(二)强化污染防治,稳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治理水平。继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固废治理”和“乡村环境整治”5场战役。聚焦都柳江、麻尾园区等重点区域流域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加大治理技术攻坚和资金项目投入力度,完成黑神河河段治理,加快宋家桥、城北、麻尾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水土流失治理26平方公里,石漠化综合治理34平方公里。持续开展深度治理,努力实现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明显降低的目标,持续提升环境质量。

(三)加快绿色发展,持续推进低碳循环利用。争创省级绿色园区,助推东锑、贵磁科技获批省级绿色工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实施营造林5.1万亩。支持新能源汽车投放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绿色社区和节约型城市创建。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四)抓好问题整改,扎实做好迎接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中央、省历次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切实按照整改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对已经整改完成的,持续跟踪问效,巩固完善、防止反弹;对长期坚持整改的,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在“常”和“长”上下功夫;对按时序进度推进的,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全力做好迎接中央第三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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