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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332”模式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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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独山县紧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点,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全年行政诉讼败诉率、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三项指标”位列全省、全州第一方阵。

建立“三个机制”。建立案件包保机制。建立健全“1+N”案件包保机制,由1个分管县领导领衔分管领域涉及的N个案件,常态化调度案件进展情况,对于争议较大的案件亲自开展协调,切实提高行政争议化解实效。建立专班研判机制。组建“两降一升”工作专班,对行政争议案件逐一研判,对败诉和纠错风险低的案件,收集应诉证据,形成答辩意见;对于败诉和纠错风险高的案件,主动与行政当事人对接,争取达成和解。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与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收到法律文书后,及时前往法院与主审法官对接,了解清楚案件基本情况,或邀请法官到我县开展庭前调处,最大限度推动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

抓住“三个重点”。抓住示范带动“环节”。出台《独山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明确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示范出庭应诉,规定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一把手”必须亲自出庭应诉,同时做到“既出庭、又出声”。抓住领导推动“关键”。针对败诉和纠错风险较高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专门形成预警专报呈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由县领导亲自协调,并在专题调度会上亲自调度,及时推动案件化解。抓住督查考评“利剑”。出台《独山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督察考评办法》,由分管县领导对不依法行政引发当事人提起行政起诉或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处置,起到问责一次、警示教育一片作用。

补齐“两个短板”。补齐本领恐慌短板。严格抓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旁听庭审、年度法治述职,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做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补齐法治人才短板。出台《独山县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计划(2022—2025年)》《独山县2022年新时代法治人才工作要点》,提升招录法律专业人才比例,通过人才引进、公务员招考等方式充实法治人才队伍,解决好法治人才紧缺问题。

初审人员:莫  旭

复审人员:刘祥河

终审人员:吴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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