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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司法局:法治“灯塔”护“未”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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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护苗行动”开展以来,独山县司法局围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与法治需求,积极推行“育苗”“护苗”“扶苗”三项举措,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其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筑“法治保护伞”。

一是法治宣传“育苗”,做好“培养皿”。以集中“上大课”、法治小课堂、法律公开课等形式,每季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通过现场演示、以案释法、互动式宣讲开展禁毒知识进校园巡回宣传活动。结合未成年学生实际需求,开展“护苗行动”专项法治宣传,组织普法志愿者、律师、女干部等专业力量重点宣传讲解防自杀、防溺水、防性侵、防犯罪、防诈骗、防欺凌、防毒品等法律知识。“护苗行动”以来,开展各类未保法治宣传活动72场次。加强青少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个,联合教育局指导各中小学普遍设置法治宣传阵地,通过典型案例、法治格言、宣传标语、法史故事、法治漫画营造校园法治氛围,提升学生“见法率”,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信仰。

二是法律服务“护苗”,搭建“暖心桥”。强化法律服务保障,畅通未成年人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涉未成年人维权案件审批程序,指派业务精湛、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骨干律师办理。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携手五心促成长”活动,选派9名社会律师担任9所中学维权志愿岗志愿律师,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常态化为学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维权引导服务,采取警示教育片、法律解读等方式面对面向学生讲解法律援助、防电诈、防欺凌、防性侵、防犯罪等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学生自我防范精准度。由教育局干部、法治副校长、司法所干部组建“护苗调解队”,强化涉校纠纷排查化解,建立“班主任-法治副校长-调解队”纠纷快速反应通道,实现纠纷感知报送到介入处置时间控制在5小时内。截至目前,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案件46件,组织调解涉校矛盾纠纷案件17件,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9场次。

三是个别帮教“扶苗”,撑起“关爱伞”。加强未成年“两类”人员帮教管理,强化对未成年人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法治教育,落实关爱帮扶和定期回访措施,帮助其回归社会、回归家庭,累计推送28名入刑时为未成年的刑释人员到县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摸排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71人定期上门做好关爱帮扶。聚焦不良行为学生管教,派出法治副校长17名,结对帮扶13所学校,联合校方、家长、心理医生等对37名不良行为学生一一制定帮扶教育措施,通过上门家访、心理辅导、释法明理、警示教育等措施有效纠治学生不良行为。

初审人员:莫  旭

复审人员:陆道欣

终审人员:吴保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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