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病危害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前职业健康体检协议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社保通〔2020〕17号)、《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黔社保通〔2021〕13号)和《黔南州卫生健康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黔南州“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的通知》(黔南卫健发〔2022〕24号)相关要求,经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对独山县人民医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独山县人民医院符合工伤保险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申请条件。现将独山县人民医院作为拟确认工伤保险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26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待遇审核科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待遇审核科电话:0854—3222838 邮 箱:dsxrsj@163.com
联系人:华宇
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4年3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