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加强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的监管,2024年8月13日,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局机关小会议室组织召开零售药店配备使用执业药师专项检查工作约谈会,副局长王玉军主持会议,药品监督管理科全体人员及县内36家零售药店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零售药店配备使用执业药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黔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零售药店配备使用执业药师专项检查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要切实增强药品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将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主动规范执业药师在岗在职和诚信上岗行为,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能够保证在职在岗的执业药师,履行药学技术人员职责,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对于不能按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要采取暂停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或暂停营业、核减经营范围等措施予以解决。
会议强调,对执业药师、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的或存在兼职情况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零售药店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
会上,各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表态,今后将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督促执业药师按规定履职,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下一步,独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检查力度,对于发现执业药师“挂证”经营或未配备执业药师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查重处,进一步规范执业药师行为。
初审:王 玲
复审:蒙元宙
终审:卢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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