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成效,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和美丽贵州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县委、县政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印发实施《独山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独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压紧压实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学习贯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及时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学习贯彻,进一步增强“共抓大保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2024年全年累计召开11次县委常委会、10次县政府常务会、7次政府专题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学习贯彻和研究部署。三是强化考核问效。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高质量考核中“专项评价考核”内容,并将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等作为“一票否决”事项,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有力促进各部门履职尽责、守土有责。2024年,累计对2200余名干部在提拔晋升、评先选优、离任审计等方面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审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县政府始终将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建立整改工作机制,服务保障好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历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深入实地调研督导,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二是顺利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服务保障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我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进行研究部署,同时紧抓进驻前的窗口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整改现场督导、核查,以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地、畜禽养殖、城镇生活污水、垃圾、砂石矿山等8个领域为重点抓手,针对羊凤工业园、麻旁采石场、县城污水处理厂、贵州独山天元公司、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企业、重点点位进行全面排查、提前整改,以良好的整改成效保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顺利完成。三是落实闭环管理。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闭环管理机制,落实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等工作程序,实行问题排查整改清单化、责任化、节点化管理,定期开展整改调度,不定期开展现场指导,确保各类问题有力有效整改。全年累计开展整改调度50余次,县领导及有关部门就重点问题开展现场督导140余次。现历次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共反馈的128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18项,剩余10项问题按时序推进整改;共交办信访件84件,整改完成84件;各类警示片共披露问题6项,已完成整改5项,1项阶段性完成整改。
三、强化工作举措,推进县域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统筹兼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环境空气质量管控,常态化开展6家尾气检测站及21家加油站监管,加强道路扬尘治理,增加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频次,对建筑工地开展拉网式排查,降低了道路扬尘污染。2024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以上,优良天数比率达99.7%,优良率全州排名并列第二。二是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全县38条河流监管,改善全县水域环境。全年累计开展河长巡河3500余次,清理垃圾13.4吨。累计投资1400万元,完成黑神河3.2千米治理任务,定期对22个饮用水源地进行采样监测及监管,确保水质达标。2024年,县城及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率达100%。三是深化土壤污染防治。严格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抓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强农膜使用、回收监督管理,减少耕地环境污染隐患。集中转运全县生活垃圾至都匀进行无害化焚烧发电处理。2024年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100%,转运处理生活垃圾49464.94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全县一般工业固废利用率90%以上。四是不断夯实环境基础设施。申报实施县城排水防涝建设工程(二期)、独山县县城排水防涝建设(三期)工程项目,完成城区18公里雨水管网改造。加快完善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污水处理效能,提高凉亭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完成县城城区污水管网排查“挤清水”应急工程,全年建设污水收集管网7.617公里,转运处置污泥716.59吨,完成2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任务,2024年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已达96.9%,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60%。落实天然气供储销体系建设,累计建设并通燃气管道140公里,覆盖居民用户11255户。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项目准入管理。严格执行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依法不予办理核准(备案)、环评、能评、用地等手续,从项目审批源头上严把建设项目政策关、选址关、治污关。2024年全县依法获批建设项目环评28个,登记备案71个,申报排污许可证获批54家。二是强化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协调推进新能源项目规划建设,指导贵州中吉新能源有限公司3个风电项目总装机20万千瓦风电项目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办理;完成独山县大风坪风电场迁建项目,实现建成投产,总装机4.8万千瓦。分别指导独山金孟年产60万吨新型锰材料节能降耗扩建改造项目节能报告、贵州融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4万吨/年有色金属废渣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节能报告获批能耗总计33.832万吨标准煤(当量值)、54.7432万吨标准煤(等价值)。全年建成新能源电站项目8个,总装机容量61.8万千瓦,累计发电4.776亿度,实现产值2.0016亿元。三是强化生态示范引领。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科学制定垃圾分类体系标准,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持续推行绿色出行方式,推进节能机关、绿色学校创建。2024年,全县已创建完成党政节约型机关65家,节水型机关52家,绿色校园30所,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9套,新增新能源汽车1388辆,共设置898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在县政府网站、大美独山APP、县融媒体中心抖音平台、大美独山公众号、独山电视台、大美独山视频号等新闻平台发布并转载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闻信息128篇,公开环境保护信息25条,积极营造政府主导、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监管并重,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持续加强生态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和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大力实施森林增量工程,制定实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坚持保护、自然修复、数量和质量并重的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组建完成县域三级林长工作组织机构体系,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等产业经济。2024年全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786.93平方千米,完成营造林6.3万亩,招聘4050名生态护林员,义务植树80万株,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4568.57万元,实现森林覆盖率66.15%,天然林管护率达100%。二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治理。制定印发《独山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加快推进贵州省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督促砂石矿山企业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修复治理60亩,完成修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00个,修复治理面积2300亩,完成历史遗留的“清四乱”图斑整改工作325块,整改率100%。同时通过采取对流域内设施封育治理及经济林种植方式,达到了涵养水源、减轻自然灾害、维持流域生态平衡的水土治理目标,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31.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率121.53%。三是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深入实施“社区+林长”护林协作机制、生态环境“大数据+网格化”监管机制、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等执法监管行动,常态化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查处力度。2024年共出动3000余人次,排查企业1700余家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38份,完成行政处罚案件3件,共计罚款金额27.1万元。全年未发生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风险、重大问题、重大事件,也不存在因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
四、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时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保护好生态环境,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坚定不移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出新绩。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对黔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推动全县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协调统一。
(二)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抓好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将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抓具体、抓深入,压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针对本次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我们将按照省、州安排,第一时间制定贯彻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同时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将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有机结合,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生态环境问题高质量整改,实现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三)进一步深化治污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涉锑、涉重、涉危等行业及城镇污水、垃圾(固废)处理为重点,聚焦治污短板,继续打好蓝天、净土、碧水等标志性战役,保持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在大气方面,重点推进工业园区“两高”企业转型升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和机动车污染防治,不断强化县城环境质量的精细化管控。在水方面,强化都柳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持续开展“锑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整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在土壤方面,继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提高冶炼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和隐患。按照“三三制”监管要求,强化日常网格巡查,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进行全面核实梳理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明确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堵点。坚持“人防+技防”双管齐下,重点针对企业固危废规范化管理以及“跑冒滴漏”问题检查,以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履行好环保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共同筑牢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堤坝防线,持续保持我县生态环境良好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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