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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拟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劳动力就业补贴企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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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黔府发〔2023〕12号)规定,对吸纳“三类人员”(脱贫劳动力、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现将贵州省东峰锑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吸纳“三类人员”就业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6月20日至6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0854-3461736进行反映。

    附件:贵州省东峰锑业股份有限公司吸纳“三类人员”就业名单表.xlsx


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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