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社〔2025〕52号)规定,对吸纳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现将独山富民村镇银行申报吸纳“三类人员”就业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0854-3221112进行反映。
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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