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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拟符合享受一次性吸纳劳动力就业补贴企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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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黔财社〔2025〕52号)规定,对吸纳脱贫劳动力、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帮扶车间、小微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现将独山富民村镇银行申报吸纳“三类人员”就业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5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拨打0854-3221112进行反映。

    附件:独山富民村镇银行吸纳“三类人员”就业名单表.xlsx


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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