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闭
政务微信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稳岗就业
独山县关于募集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打印 关闭 【字号:

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等群体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2026年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函〔2026〕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募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范围

本次征集对象为独山县行政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合规经营,有意向接收青年开展就业见习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合规社会组织。

二、见习申报单位准入条件

(一)单位依法注册、经营合规,信用记录良好,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感,自愿接收青年开展就业见习工作。

(二)经营运转稳定,能够稳定提供适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能力水平的见习岗位,助力见习人员提升实操技能与职场经验。

(三)具备规范的见习场所与劳动防护设施,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及职业防护标准,保障见习期间人员安全。

(四)严格执行就业见习政策,按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按规定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及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切实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三、就业见习期限及补贴标准

(一)见习期限: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补贴标准: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890元/人/月)。其中,由同级财政就业见习专项经费按每人每月1134元(最低工资标准的60%)予以补贴给见习单位,见习单位承担部分不低于每人每月756元(最低工资标准的40%)。

(三)商业保险补贴: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按每人不高于300元的标准据实补贴(补贴条件为见习人员在岗满一年)。

四、就业见习留用补贴

为推动见习青年实现稳定就业,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留用率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对见习期的基本生活补助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该项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五、申报流程与岗位发布方式

(一)有就业见习岗位设置需求的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填写《独山县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征求信息表》(附件1),报送可编辑岗位征求信息表及盖章扫描件至邮箱:2417880714@qq.com。

(二)本次就业见习业务全程线上办理,各申报单位需登录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https://gzggzpw.gzsrs.cn/)高校毕业生专区板块,按照《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单位见习功能操作手册》(附件2)完成单位认证、岗位填报、资料提交等流程,审核通过后统一对外发布见习岗位。

附件1:附件1:独山县2026年就业见习岗位征求信息表.xlsx

附件2:附件2: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单位见习功能操作手册.zip



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