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独山县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第三批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农机化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农机化项目资金40万元用于机械化移栽育秧盘及基质进行补助,经营主体申请条件及要求:一是依法注册登记农业机械从业单位及其他服务组织,成立并运行一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三是农机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需具备垫资风险,申请办理机械化栽植所需秧盘数量不低于15000个(亚美柯D448P)、申请办理机械化栽植所需基质物资不低于1000亩育秧服务面积,优先补助机械化栽植所需秧盘(型号:亚美柯D448P);四是申请办理补助的经营主体须承担我县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油菜耕种收机械化等县级工作任务,办理补助的机械化秧盘未达到报废年限须正常使用,不得进行出售;五是申请办理补助的金额不得超过市场价,型号:亚美柯D448P每张价格不得超过14元整、申请办理机械化栽植所需基质每袋不得超过32元(40公斤)。经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经营主体登记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参照贵州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程序进行办理,已达到申请补助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范围 |
地址 |
备注 |
1 |
贵州兴农达农机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
农机机械服务、农业物栽培服务、收割、生产托管服务等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麻万很四方井电商运营中心 |
法定代表人:胡积雄 |
公示期10天:2024年5月23-6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单位:独山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854-3231375
投诉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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