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财政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独山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ushan.gov.cn)下载。
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独山县财政局联系(地址:独山县京都国际财税大厦财政局,邮编:558200,电话:32313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独山县财政局2019年度对外公示部门文件19项,重点领域公开8条,通知公告7条,在线服务4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独山县财政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独山县财政局申请获取。独山县财政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公开,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截止2019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指导县级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投诉处理结果,会计监督检查等。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在重点领域信息中,对绩效信息、财政专项补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进行公开。二是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发布、专人管理。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执行力度。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情况。四是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的情况。五是加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领域的运用,降低政务信息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
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按照“高效、便民、廉洁、规范”的服务原则积极落实、统筹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职责分工明确,按时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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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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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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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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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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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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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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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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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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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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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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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业务知识学习还有待加强。
2020年,将继续加强该项工作,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确保人员不断档,工作衔接紧密,有效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加大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