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万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15号)要求,现公布麻万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ushan.gov.cn/zwgk/zfxxgk/zfxxgknb/2021/)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麻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独山县麻万镇黔桂商贸物流城S-15栋三楼,邮编:558200,电话:0854-3360006,电子邮箱:dsmwzyj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麻万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各项工作进展明显。
(一)主动公开
2021年麻万镇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数95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动态70条,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11条,机构设置3条,通知公告4条,政策文件6份,
(二)依申请公开
麻万镇政府党政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收费标准,加强工作规范。2021年共收到并转办依申请公开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二是根据《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公开办发〔2021〕6 号开展自查,经查本镇不存在新媒体“僵尸号”,坚持政府门户网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原则、两周内更新工作制。三是根据《独山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镇紧扣“十四五”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围绕重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法规,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程序、时限及申请的办理情况,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要事项,对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等,及时进行公开,从而促进政民互动,方便群众办事和查询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监督保障
一是延续2020年监督保障制度,麻万镇政务公开工作由镇宣传办负责,配备有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不断强化镇人民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已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指标、经费使用等较为固定的常规事项常年公开,对临时发生或调整的事项及时公开,将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标准应公尽公,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一审撰稿人员,二审科室负责人,三审分管领导,三审完毕方可将内容发布至政府网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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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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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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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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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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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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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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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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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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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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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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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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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3.其他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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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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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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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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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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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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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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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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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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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麻万镇人民政府在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形式还需进一步优化,及时跟进时政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信息公开在质量、水平、范围、程度上与上级要求还在存在差距,落实信息公开方面不够全面,质量有待提升;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由于乡镇工作人员变动大,工作连续性、系统性工作不到位,政务信息有时出现催更现象。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程序以及监督保障等工作规范和措施,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细化制定考核细则,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二是拓展公开内涵。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深化政策解读制度落实,推动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重点推进重点领域、公共服务等信息公开。三是加大政务信息的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思想认识,提高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按照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