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19 09:4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2〕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提示》要求,现公布独山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u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独山县开发大道瑞进大厦5楼,邮编:558200,电话:0854-3222778,电子邮箱:gzdszf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独山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贵州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突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各项工作进展显著

(一)主动公开

2023年独山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832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0246条、政务微信公开2765条、政务微博公开2800条。办理网民留言共164件,已按要求办结158件,办结率96.34%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4件,已办结4件,办结率100%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6个。

(二)依申请公开

独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收费标准,加强工作规范。2023年共收到并转办依申请公开件11件,其中涉及自然人11件,企业法人0件,予以公开9件,办结率100%,本年度所有办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成立独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独山县政府网站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试行)》《独山县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巡网读网值班制度》《独山县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指导县内八镇一街道,两区一处,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紧扣“十四五”、围绕党的二十大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围绕重点工作强化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建立信息更新预警机制,及时更新动态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针对部门信息少,更新难的栏目,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对栏目进行整合删减。二是加大培训力度,今年进行了两次全县培训,并且进行单独培训,针对网站工作的单位逐一召集至县政府办公室进行为期一天的培训。

(五)监督保障

一是每日进行巡网读网,发现错敏信息立即进行整改纠正。二是建立栏目更新台账,针对临期栏目及时发现,及时催更,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9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4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变动频繁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针对已存在的问题,一是人员变动的情况需书面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至县政府办公室;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站各项制度,通过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让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有效、透明,达到保证群众对依法开展民政各项工作充分享有知情权的目的。三是带领各单位认真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强化依法主动公开意识,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