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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公布独山县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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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井城街道办事处,各涉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文物保护单位实际情况,补充公布独山县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请各涉及单位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本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辖区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其周边环境风貌的日常保护与管理工作。

附件:补充公布独山县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文物保护单位


独山文物

      202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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