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三多”措施为养老机构构筑消防安全“金钟罩”

发布时间: 字体:

我县现有养老机构4所,分别是3所农村敬老院(上司敬老院、基场敬老院、麻尾敬老院)和1所综合性康养中心(独山县阳光康养中心)。目前,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和社区老年人791人(其中:特困老年人265人,社区老年人526人)。为确保我县养老机构老年人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州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县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养老机构的运营情况,通过采取“三多”措施,为我县养老机构构筑了消防安全事故难以破袭的“金钟罩”,保障了养老机构的正常、有序、安全运营,实现了养老机构多年来无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增添了养老机构老年人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维护了老年人的健康权、生命权和发展权。

一、多部门联动。由民政、住建、消防救援大队、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和柯瑞康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方),组建了一支养老机构消防督查工作组,并建立了季督查、月巡查、周检查的消防安全巡察制度。

二、多行业整合。明确了相关部门、行业的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做到有责必担、有错必纠、有责必究,实现了“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和“行业管理”的统一。  

三、多头推进。除了配置安装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火灾报警装置等外,还在养老机构的厨房、餐厅、娱乐室等人员集中、用电量较大的场所,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一旦发生碰电触电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报警、及时处置,杜绝因不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象发生,实现了人防和技防的无缝对接与有效衔接。


初审:莫礼权

复审:蒙正君

终审:王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