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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显示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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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显示屏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功能,确保信息发布的畅通、有序、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子显示屏维护操作由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人员应严格按使用说明规范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上屏内容侧重建设项目、土地出让、政府采购等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标公示、交易结果。

 三、信息综合部负责上屏信息的统一协调管理,同时建立上屏信息工作流程。

 四、信息发布的顺序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土地交易信息。

 五、公告信息、交易信息、公示等内容在每个工作日全天播放。

 六、管理人员应及时发布各项信息,并做好信息资料的存档、备份。

 七、管理人员应对电子显示屏进行定期(2-3个月)和日常维修保养;显示屏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承建单位派技术人员处理。同时,须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及抢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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