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 30 日11时许,被告人袁某某在瓮安县银盏镇渔河乡黔川村水扯组自家杨柳塘的田边,用打火机点燃杂草过程中不慎引发火灾,经鉴定,该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为9.48公顷,受害面积6.77公顷。其行为构成失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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