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潘政行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加大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政策的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64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独山县殡葬改革工作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玉水镇公益性公墓用地指标和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增加公墓和墓穴数量,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建议
根据2024年5月30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及《独山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相关文件精神,一是结合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工作部署,已完成对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设施规划布局,各镇、村可利用本辖区内的荒山、荒地组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我局指导各镇、村在公墓建设中按程序做好选址,积极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独山分局等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二是制定和完善公墓管理制度,通过到乡镇开展专项调研,征求各方意见,我局拟写了《独山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目前正在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规范殡葬设施管理,全面提升殡葬服务能力。三是多方筹措,保障资金。2024年度我局向上争取公墓建设奖补资金77万元,用于完善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要求先建后补。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以村级投资为主、社会自愿捐赠和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筹集资金,各镇(街道)可组织条件成熟的村进行建设,建成后按程序申请奖补,以满足群众丧葬需求,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可。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殡葬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强化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独山县殡葬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独山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指导各镇、村抓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同时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建设骨灰存放堂、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点等殡葬设施,进一步优化我县殡葬服务布局,逐步推进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引导。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指导各镇、村制定切实可行的婚丧移风易俗倡导标准,通过媒体、悬挂宣传标语或横幅、宣传车、大喇叭、村组群众会、院坝会、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开展乡村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文明素质,崇尚忠孝礼义,构建和谐邻里,建设美丽家园。
衷心感谢潘政行代表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支持与关注。希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继续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
初审:吴荣钎
复审:蒙正君
终审:蔡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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