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和《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第197号)等相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
二、工作要求
一是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共同办理,认真履职,紧密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按照要求和程序严格组织实施。
二是《独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主要内容
包括《独山县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的意见》、《独山县创新建设“一城一妇女儿童医院”实施方案》、《关于加快促进独山县锑产业发展壮大的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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