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关闭
政务微信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相关政策的意见》
打印 关闭 【字号:

一、《意见》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关于开展“同心向强·共卫国防”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独山拥军优属工作实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并征求县人武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意见后,草拟了《意见》,该《意见》的实施能够有效推进我县拥军优属工作和增强服务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更能提升双拥工作服务部队备战打仗的贡献力度。

二、《意见》起草目的

不断巩固既有成果、优化制度机制、着力改革创新、提升工作质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新形势,顺应广大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秉持体现尊崇、激励的政策导向,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构建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营造尊崇军人、尊重优抚对象的浓厚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

三、《意见》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等制定本《意见》。

四、《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优待内容、组织保障四个部分组成。

(一)指导思想部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基本原则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五个方面:一是坚持优待与贡献匹配原则。二是坚持关爱与管理结合原则。三是坚持当前与长远统筹原则。四是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原则。五是坚持服务与备战共建原则。

(三)优待内容部分。优待内容部分共分为:完善荣誉激励机制、健全生活优待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优待、加强住房保障优待、完善教育优待机制、强化医疗优待服务、交通优待服务、旅游优待服务、加大法律服务优待、推进社会优待服务、退役军人作用发挥、退役军人“阳光安置”行动、创业就业服务、优待崇军十四个大方面共计43条细化措施。

(四)组织保障部分。该部分共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三是营造尊崇氛围。四是强化监督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