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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工业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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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检查,切实做好当前乃至国庆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展大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5日前在全县工业企业集中开展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 刻吸取近期全国各地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决策部署,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 期化、经常化,融入企业日常工作中,融入职工日常生活中,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安全素质,为我县工业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长期的安全保障。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大检查活动。通过企业自查,园区有关部门、工信局检查,全县集中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 方式,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促 进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安全大检查范围及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煤矿企业、民爆器材企业、冶金企业、建材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

  (一)面上检查内容

  检 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是否作为日常重要工作来抓;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制定、修订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到位情况,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台帐建立以及落实整改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关键环 节和关键设备运行情况;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危 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企业:重点检查储存环节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保卫措施,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和流向管理。严禁在仓库内储存安全性能不确 定的废药和收缴回收的民用爆炸物品。库内危险化学品是否进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库内消防设施是否齐全、通道畅通;库内是否有隔热、降温、通风措施。

  2.冶金建材企业:是否建立企业危险源台账;是否对铁罐耳轴、起重设备等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冶金有色冶炼企业是否开展冶金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专项安全治理,是否在危险区域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3.劳动密集型企业:以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是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是否开展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是否严格落实防火等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煤矿企业:鉴于当前我县煤矿企业处于停产停状态,重点检查煤矿矿山是否安排专人值守;是否存在私采盗采现象。

  三、检查方式和步聚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5年8月18日至8月25日)

  所 有企业都必须对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并纳入企业日常工作重要内容,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标准、规 范,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做好资料台帐收集整理工作。请各企业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于2015年8月30日前报县工信局(联系人:岑 刚,联系电话:18084220619,邮箱:2665854519@qq.com)。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5年8月18日至8月30日)。

  各 园区(镇)有关部门、工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等办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聚地组织对辖区 内企业,尤其是明确的重点范围逐一进行排查,并要在企业自查的同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督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反复检查和督办,对发现的安全隐 患,必须坚持“零容忍”,该关停的,坚决依法关停。

  (三)督促整改落实阶段(2015年8月18日至9月1日)。各有关企业要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各镇有关部门、县工信局将对各企业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 园区(镇)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要结合本辖 区、本企业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认真制定检查督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聚要求和措施,真正把检查督查的目标要求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每一个工作 岗位中去。

  2、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园区(镇)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既要突出隐患严重、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自查,也要注意兼顾其他场所和岗位的安全防范和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3、深入整改,务求实效。各园区(镇)有关部门、各企业对这次检查督查中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工作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为主,园区(镇)、县管理部门督促检查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重大隐患挂牌公示、限期完成整改,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阶段。

   4、严格值班,及时部署突发安全事故。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守。各园区(镇)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组织力量及时处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各企业带班、值班领导要加强巡查,坚决纠正“三违”现象,确保企业生产安全,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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