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黔南州及所辖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19〕11号)、《中共独山县委独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独山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独党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独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独山县商务局(简称县商务局)牌子。
第三条 县工信局(县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责;拟定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定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
(二)承担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的职责,协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工业领域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及互联互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化应用,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
(三)拟订工业行业规划、执行有关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工业、工业化信息化融合的对外交流和合作。组织拟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共同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监测分析工业园区发展情况,指导推进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和工业园区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监测分析工业领域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承担煤、电、油的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和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综合协调应急状态下重要工业品的供应保障工作。
(五)贯彻组织实施我县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负责提出工业、工业和信息化融合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和省、州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承担全县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安排工作;承担县级财政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安排工作。
(六)贯彻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制造业等规划,指导工业、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推进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工作。
(七)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职责,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储存安全的监管;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八)贯彻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中小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管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类财政性资金。
(九)贯彻实施节约能源和促进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法规,负责拟订并实施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收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开展相关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配合上级部门组织节能监察执法工作;牵头组织资源综合利用初审及上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实施相关行业节能改造项目、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节能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十)开展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区域化合作、国际化经营。承担中央、省、州驻县企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帮助并指导拟上市企业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工信领域的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煤炭生产和煤炭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县煤炭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矿井;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全县煤炭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和标准化建设;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炭安全生产、电力供需保障和运行监管等相关工作接受省能源局的业务指导。负责指导制定全县电力建设项目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配合上级部门按规定对违反电力法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民族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全县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三)研究提出并指导全县流通体制改革,执行商品市场建设管理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监督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国内贸易和民族贸易发展政策以及打破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成品油、餐饮服务、商业、外经贸、特质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参与拟定全县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县内外贸易商品的流通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免税商店、餐饮服务、商品展销、拍卖、典当、组拼、再生资源回收、旧货市场等商业和服务业;负责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源与重要生活资料的流通管理。
(十六)按有关规定,指导做好进出口经营管理、国际贸易相关企业和境外驻县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拟定适应我县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服务贸易工作。
(十七)组织并指导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机制;协调国家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内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八)协调指导全县利用外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的有关政策,依照授权核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事项变更,负责外经贸相关业务统计。
(十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务系统人才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规划,配合有关部门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和上岗职业资格考试及认证工作。负责办理上级商务部门要求督办落实的商务执法案件和全县跨区域商务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全县商务系统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二十一)负责《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准入证书》年度检查。按照《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对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经营企业作出同意年检合格的决定;对于加油站原址改扩建按相关规定办理,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对于加油站暂时歇业,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计划,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招商政策和重点招商项目的宣传推介;组织协调国内外重大招商活动及开展外出招商工作;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和签约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和考核奖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审定享受本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企业和具体实施招商引资的考核奖惩;负责全县区域经贸交流工作,组织或参与本县到外地、外地来本县举办的投资经贸洽谈活动,国内区域交流活动。
(二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十四)职责调整。
1.将原县商务局职责划入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2. 将县投资促进局(县招商引资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3. 将原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4. 将原县商务局承担的粮食、重要商品储备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和改革局。
5. 将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二十五)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县应急管理局的工作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煤矿安全的行业监管工作,煤矿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煤矿违法开采的查处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和煤矿事故发生后的救援组织工作。
单位负责人:胡万利
办公地址:独山县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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