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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2025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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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2025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主管部门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申报流程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补贴制度文件
1 在任村干部基本报酬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到人 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主要由基础薪酬、岗位津贴和职龄津贴三类构成,为保障村干部薪酬满足黔财基〔2021〕1号文件规定的“345”条件,采取基本报酬兜底保障机制,对“一肩挑”不满4167元/人/月、正职不满3518元/人/月(具体金额根据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适时调整)、副职(文书)不满2900元/人/月的进行补差。具体标准如下:
1.基础薪酬。按照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三类区)执行(基础工资根据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公布次月自动调整)。在此基础上,5000人至7000人的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再增加实领基础工资5%的补贴;7000人以上的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再增加实领基础工资10%的补贴。另,将原薪酬体系绩效工资590全部并入基础薪酬。
2.岗位津贴。岗位津贴与村(社区)干部职务挂钩,以每人每月1000元为基数,参照系数标准计算执行(基础系数为1)。村(社区)支书、主任“一肩挑”系数为1.8,基础岗位津贴1800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系数为1.3,岗位津贴1300元;村(居)委会主任系数为1.1,岗位津贴1100元;村支“两委”其他干部系数为0.7,岗位津贴700元。
3.职龄津贴。职龄津贴按任职年限连续累加,每年递增25元,上不封顶。
4.省州定额补助。“一肩挑”、正职、享受副科级待遇人员每人每月给予410.3元补助,其他村(社区)干部每人每月给予519.8元补助,按照当年度标准报销村(社区)干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
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主要由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五类构成。具体标准如下:
1.职务薪酬。照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社区正职、社区副职、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专职网格员5个类别进行分类,对应薪酬设置分别为“1400元、900元、600元、500元、400元”。
2.级别薪酬。按照“基础级别薪酬×岗位等级系数”计算,基础级别薪酬为2500元。
3.绩效薪酬。按照100元/月的标准执行。
4.学历津贴。按照“大专、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4个类别进行分类,对应津贴分别为“30元/月、60元/月、100元/月、1000元/月”。
5.职业资格津贴。按照“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3个类别进行分类,对应津贴分别为“150元/月、300元/月、500元/月”。
县委组织部申请年度预算,县财政局部门根据预算情况,将村干部基本报酬纳入预算,每月底前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集中发放。 每月一次 每月底前 《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财基〔2021〕1号)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独山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薪酬体系的方案>的通知》(独山组通〔2022〕44号)
《中共独山县办公室 独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独山县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独党办函〔2022〕14号)
《独山县财政局 独山县委组织部 独山县委社会工作部关于印发〈独山县关于行政村(农村社区)定额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独山县关于城市社区工作者定额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独财办〔2024〕28号)
2 在任村干部绩效奖励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到人 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按照100元/人/月的标准执行。 县委组织部申请年度预算,县财政局部门根据预算情况,将村干部基本报酬纳入预算,每月底前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集中发放。 每季度一次 每季度末前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独山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薪酬体系的方案>的通知》(独山组通〔2022〕44号)
3 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 到人 连续任职满2届或6年、累计任职满3届或9年的,每人每年为1200元;累计任职10—14年的,每人每年为1600元;累计任职满15—19年的,每人每年1700元;累计任职满20—24年的,每人每年为1900元;累计任职满25—29年的,每人每年为2100元;累计任职满30年以的,每人每年为2600元。 县委组织部申请年度预算,县财政局部门根据预算情况,将村干部基本报酬纳入预算,每月底前通过财政惠民惠农补贴统发监管系统集中发放。 一年一次 每年底前 《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黔组发〔2017〕1号)

3. 独党办函〔2022〕14号关于印发《独山县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4.(黔组发〔2017〕1号)关于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1.(黔财基〔2021〕1号)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pdf

2.(独山组通〔2022〕44号)印发《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薪酬体系的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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